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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招聘3人公告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8

 河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业务主管单位是河南省司法厅。主要业务是发挥行业指导作用,积极做好对全省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典型宣传、权益维护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理论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一)法律类2名。法律类包括:法学、法律、知识产权、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讼诉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专业。

  (二)文秘类1名。文秘类包括: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应用语言学、文秘、秘书学、哲学、逻辑学、宗教学、伦理学、美学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1日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从事过人民调解相关工作的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至6月27日,应聘人员通过中国中原人才网(www.zyrc.com.cn)、河南省司法厅网站(sft.henan.gov.cn)下载《河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招聘报名表》,将近期免冠电子彩色照片套入表内,发送电子版至邮箱rmtjyxh@163.com,邮件以“法律或文秘+姓名”命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有关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的人员。

  (三)综合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答辩的形式,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评由评委按照评分要素和评分标准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测评得分。

  测评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证明。必要时,还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工作经历等相关情况。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体检。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承担本次体检费用。

  体检阶段出现人选空缺的,从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河南省司法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工资、缴纳五险。月工资人民币4500元(含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试用期工资按月工资的80%发放。

  五、特别提醒

  (一)保持通讯畅通。进入综合素质测评、体检等环节人员均以电话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做到诚实守信。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应当真实。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测评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测评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启事由河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负责解释。协会地址在郑州市金水区经四路8号。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371—65900517

  咨询电话:0371—65909627(崔老师)

  附件:河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招聘报名表.docx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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