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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南教师招聘考试-格正教育

2021年河南新郑市招聘高中教师100人公告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8

新郑市隶属河南省会郑州,地处中原腹地,是郑州的南大门,毗邻郑州新郑国际机场,107国道、京广铁路、京广高铁、石武高铁、京珠高速、郑尧高速等纵贯全境,拥有西亚斯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等23所大中专院校,是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

  近年来,新郑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逐步提高教师待遇,实现了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综合评价连续29年稳居郑州市郊县第一名,曾获得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河南省社区教育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为持续推进我市高中教育事业发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就2021年招聘高中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招聘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8个专业100人。

  二、招聘原则

  专业对口、学历达标、资格合格、公开试讲、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的2019、2020、2021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本科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要求与招聘专业对口;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正在处分期内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和地点:

  (1)华东师范大学招聘点

  2021年4月7日上午9:00-11:30,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10。

  (2)西南大学招聘点

  2021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西南大学26号教学楼201室。

  (3)华中师范大学招聘点

  2021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中心。

  (4)陕西师范大学招聘点

  2021年4月15日下午3:00-5:30,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

  (5)北京师范大学招聘点

  2021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

  (6)东北师范大学招聘点

  2021年4月29日上午9:00-11:30,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楼多功能厅5室。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个人自我防护。

  3.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4.报名提供的材料:

  应聘人需提前下载、填写《新郑市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见附件,粘贴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并携带以下材料:

  2021年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简历、学生证或就业证明、就业协议书原件、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

  2019、2020年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简历、毕业证(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或人事代理手续、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小组根据报名资格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100分。

  (四)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成绩现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六)聘用及待遇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待聘用人员到岗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最低任教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任教期限内不允许调动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2.工资及社保待遇(含试用期)按照国家规定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聘用人员由新郑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享受“黄河人才计划”规定的待遇。

  六、相关要求

  (一)成立由纪委监察委、市委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等单位人员组成的新郑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

  (二)市纪委监察委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三)凡参与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单位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五)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组织实施。

  (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电话畅通(早上6:00—晚上11:00),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0371—62696601

  监督电话:0371—62696569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附件:《新郑市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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