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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2020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为大家提供2020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公告详情及历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2020年
2019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20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一、录用计划

2020河南公务员招聘具体职位 、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及有关要求(点击查询2020河南公务员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详细报考条件)

3、专业类别和专业方面的要求参考

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信息发布及咨询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格正官网(http://gezheng.com/)会同步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考公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以上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及与本次考试录用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

各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机关(单位)通过本地、本单位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考录工作各环节的相关信息。

四、考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2019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近期将组织实施全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全省共计划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78人。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8.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类别和专业方面的要求,可参考附件2。

(二)其他条件

1.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执行《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的规定。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3月。在基层工作之后参加全日制学习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2.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3.招考职位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信息发布及咨询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以上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及与本次考试录用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

各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机关(单位)通过本地、本单位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考录工作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

四、报名办法和有关要求

(一)网络报名

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其中,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两个环节,均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两个环节,报考省直机关(单位)的,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考省辖市以下职位的,通过相关省辖市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进行;报考省属监狱的,通过相关监狱所在的省辖市专用网站进行。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9年 3月11日9:00至 3月 15日17:3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将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2.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3月18日9:00至3月20日17: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18日9:00至3月19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19日17:3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28日9:00至3月 31日17:30前,首先登录对应网站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自备使用本人姓名的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4月15日9:00至4月20日14:30,登录报名确认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机关(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

2017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于2017年10月31日发布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务员5418人,招警921人,2017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3日至11月7日,笔试时间为12月16、17日。

2017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细节内容如下: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我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

一、录用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5418人。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我省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报考;

7.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专业需求方面的问题,可参考附件2。

(二)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执行《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的规定。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3日。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现役军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招考信息发布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a.hrss.gov.cn)、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hngwy.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为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通过以上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及与本次考试录用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

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通过本地、本单位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考录工作各环节的相关信息,相关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基本要求

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与查询审核结果阶段的工作,全省统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进行。在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阶段,报考省直机关(单位)的,在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进行;报考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位的,在各地专用网站进行;报考省属监狱系统和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的,在所在的省辖市专用网站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 11月3日9:00至 11月7日17:3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资格初审。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7:30为资格初审时间,资格审查工作分别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负责,按照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进行。招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负责解释。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4日17:3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1月14日17:3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5日17:30前,首先登录对应网站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自备使用本人姓名的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7日14:30,登录报名确认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以及省属监狱系统和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的有关考务工作

1.报考省辖市市直机关(单位)和所辖县(市、区)直机关(单位)、乡镇机关的考务工作和完成时间,按照相应节点的考务工作和完成时间进行,并在本市确定的专用网站(见附件3)公布。

2.报考省属监狱系统和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的,随所在的省辖市报名确认。

3.报考省直管县(市)直机关(单位)和所辖乡镇机关的,随原所属的省辖市报名确认。

(三)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

2016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公告摘要】2016河南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6123人。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5日8:00至11月30日17:30期间,

缴费时间:2016年12月3日17:30前,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2月19日8:00至12月24日14:00,

笔试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 24 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

检察业务专业科目、公安类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 25日9:00—11:00。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我省2016年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

一、录用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6123人。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5日至1998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全日制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工(预备技师)、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类别见附件2。

(二)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25日。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检察院系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其从事法律工作的经历,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等。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公安英烈子女的,报考人员须是公安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模子女和四级以上因公伤残的公安英模子女。

(三)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不能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信息发布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a.hrss.gov.cn)、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hngwy.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为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通过以上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及与本次考试录用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和省直有关单位通过本地、本单位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考录工作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1.报考省直单位的程序和办法。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25日8:00至11月30日17: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考资格审查。招录单位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6年11月26日8:00至11月30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6年11月30日17:3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6年12月3日17:3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自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12月19日8:00至12月24日14:0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2.报考省辖市以下单位的程序和办法。

报考省辖市市直单位和所辖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的报名程序和办法,由各省辖市分别在本市确定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公布。

报考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辖乡镇机关的,随原所属的省辖市报名。

报考省地税系统驻省辖市以下单位的,随所在的省辖市报名。

请报考人员登录相关省辖市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和事项,并按要求进行报名。

(二)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

(三)各招考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检察院系统要求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其他地处偏远、条件艰苦、贫困人口较多的乡镇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也可放宽到3:1。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拟录用职位。

核减或取消的拟录用职位情况及取消职位报考人员名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公布。

对拟录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和省直单位通知其于2016年12月7日17:30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由报考人员填写《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附件4),到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或省直单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拟重新选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和核减的职位。

对重新选报职位的报考人员,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或省直单位应及时按照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四)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省直单位职位的,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16年 12 月 3 日8:00至 12 月 4 日17:3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报考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职位的,办理免缴费用手续的时间和办法,由各地确定。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和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有关于报名资格审查及其他有关事宜,请拨打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六)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对考试录用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检察院系统要求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职位的,还要进行检察业务专业科目笔试。检察业务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要进行公安类专业科目笔试。公安类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2016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 24 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

检察业务专业科目、公安类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 25日9:00—11:00 。

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报考检察院系统要求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职位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检察业务专业科目成绩×30%。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类专业科目成绩×30%。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可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低控制分数线。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职位特点,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同意,也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照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试人员。

应试人员参加面试确认时,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并接受查验。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招考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从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须提供有关证书、证明。

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面试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记录备查。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空缺需要进行递补的,由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发布递补公告,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由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专业测试

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确因职位需要的,可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80%+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2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考察和体能测评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均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进行体能测评。参加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进行。

(三)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还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

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进行。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需到原服役部队考察其服役期间的表现。

考察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同时还要复核报考资格,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五)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一)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束后,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三)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2号)等规定执行。

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拟录用人员须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录用单位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低服务年限和权责关系等。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16年11月18日

2015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河南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河南省2015年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

一、招录计划

河南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026人。其中:省直单位397人,省属监狱系统345人,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598人;省辖市4198人;省直管县(市)488人。

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机关工作的经历,以及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考省直单位的程序和办法。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14日8:00至9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公务员考试照片调整系统】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考资格审查。招录单位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15日至9月20日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5年9月15日8:00至9月18日18:00期间,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5年9月18日18:00后,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4)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5年9月21日18: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0月19日8:00至10月24日14:0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2.报考其他单位的程序和办法。

(1)报考省辖市市直单位和所辖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的报名程序和办法,由各省辖市制定,并分别在本市确定的工作专用网站公布。

(2)报考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辖乡镇机关的,随原所属的省辖市报名。

(3)报考省地税系统驻省辖市市以下单位的,随所在的省辖市报名。

3.考试录用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电话。

4.拟录用职位的专业类别情况,职位专业类别。

(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

(三)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四)各招考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报考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以及其他地处偏远、条件艰苦、贫困人口较多乡镇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或取消拟录用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于2015年9月25日18:00前,到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五)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省直单位职位的,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15年9月21日8:00至9月22日18:0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报考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职位的,办理免缴费用手续的时间和办法,由各地确定。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和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a.hrss.gov.cn)、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hngwy.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系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有关本次考试录用工作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网站发布。

2014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4年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制定如下招考简章。

一、招考计划

河南省共计划招考4732人。其中:省直单位261人,省属监狱系统595人,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400人,省辖市直单位944人,县(市、区)直单位715人,乡镇机关1817人。

乡镇机关还将面向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的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及大学生村干部)招考200人,具体录用计划待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确定。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1979年8月18日至1996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 8月18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人员,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省直单位,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市市直单位和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市的市以下单位,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等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等县(市)的县以下单位的,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考三门峡市、商丘市、驻马店市市直单位和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及地税系统驻三门峡市、商丘市、驻马店市的市以下单位,永城市、新蔡县等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新蔡县的县以下单位的,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省直单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4年8月18日8:00至8月22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371—66321973、66321991。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报考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4年8月24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9月23日8:00至9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2.报考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市市直单位和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市的市以下单位的,请登录有关省辖市确定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查阅具体报名办法和程序,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等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等县(市)的县以下单位的,分别随郑州市、开封市、平顶山市、安阳市、新乡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进行报名。有关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电话见《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附件2)。

(二)现场报名

报考三门峡市、商丘市、驻马店市市直单位和所属的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三门峡市、商丘市、驻马店市的市以下单位的,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于2014年8月20日至8月22日每天8:00至16:00到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设立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报考永城市、新蔡县等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新蔡县的县以下单位的,分别随商丘市、驻马店市进行报名。有关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附件2)。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每张报名表贴2张)。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交由本人服务所在地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证明,各省直管县(市)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由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内容包括:大学生村干部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填写《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2份;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填写《河南省2014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附件4)一式2份;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填写《河南省2014年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5)。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填写《河南省2014年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附件6)一式2份。《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河南省2014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河南省2014年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和《河南省2014年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由报考者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同时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并由相关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确定并通知报考者。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四)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五)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乡镇机关及贫困县县直单位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省直有关单位或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六)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省直单位的,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4年 8月25日8:00至8月26日18:0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报考各省辖市市直单位和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各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各省辖市市以下单位的,办理免缴费用手续的时间和办法由有关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确定并公布。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a.hrss.gov.cn)、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hngwy.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为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有关本次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省直各招考单位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也确定了相应的专用网站,用于发布与本地、本单位有关的考录信息,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报考者关于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省直各招考单位或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进行咨询。各地、各单位咨询电话见《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附件2)。

(八)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