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招中

2027国考登“月”计划 · 国考上岸月享卡

月内不限学仅需 980 元,仅限 30 个名额,二期 9 月 20 日开课。本土教研、线下面授、面试见长。

立即抢位 →
考情公告

2026国考河南18地市考情数据已发布

招录职位、竞争比、进面分数一图看懂,18 地市横向对比,帮你精准选岗、科学备考。

查看数据报告 →
重磅新榜

2026毕业季公职就业数据报告

国考省考、事业单位、国央企、基层项目趋势全解析,把握今年就业新机遇。

查看就业报告 →
首页 / 招考公告 / 公益岗

2026年鹤壁市市直单位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2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1地域:鹤壁项目:公益岗类型:招考公告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14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报名

  须为鹤壁市辖区内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且经本人常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认定信息为准)。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7.符合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的人员:安置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3个月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符合岗位要求的重度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二级。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 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参股创办企业或经营实体的;

  4. 已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

  5. 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其他单位从事工作取得劳动报酬的;

  6. 正在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

  7. 已享受过2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

  8. 其他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见附件《2026年市直单位第一批公益性岗位需求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8日,工作时间段;

  3.报名地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黎阳路中段229号)前楼一楼大厅东侧,咨询电话3367176、3331102;

  4.报名人员须提交的证件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包括第2页基本信息、第3页地址信息、第6页失业登记情况、第7页就业援助卡)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告知承诺书》。

  四、资格审查、公示和聘用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益性岗位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是否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属于有效状态、是否参会社会保险(含灵活就业参保)、是否注册有营业执照、是否已享受或正在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情况。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通知。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被招聘资格;已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予以终止,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责任。

  (二)双向选择。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与用人单位见面进行考察双选。所报岗位招满的,现场统一调剂,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2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

  (三)拟聘用公示:对与用人单位达到聘用意向的报名人员,在鹤壁市人社局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严格执行三年退出机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报名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公益性岗位实际期限一般不实行国家延迟退休政策。如公益性岗位期间达到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达不到办理退休手续的,经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向后延迟,但不得超过国家法定延迟退休年龄且最长不超过5年。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