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保障园区保教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上级部门批准,结合三门峡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临时聘用管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
园区简介
三门峡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原召公岛幼儿园)为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独立法人单位,属三门峡市实验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管理,园区办学规范、设施完善、育人氛围浓厚,专注高品质学前教育服务。
二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三
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三门峡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负责组织实施。
四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共计18名:
1.保教人员:17名
2.卫生保健人员:1名
五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工作技能,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与服务意识。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患有不适合从事幼教工作的疾病。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
1.保教人员岗位
(1)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其他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2)年龄要求:40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3)资质要求: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保育员证书。
2.卫生保健人员岗位
(1)学历学位:大专及以上学历。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其他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2)年龄要求:40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3)资质要求:持有本专业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具备的应急救治、卫生保健、疾病预防、幼儿护理等技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1日上午 8:30—11:30(逾期不候)
2.报名地点:三门峡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具体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召公西路与甘山路交叉口路北向东200米。)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
4.提交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网教师资格验证截图、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红底、蓝底均可)、《2026年三门峡市第三实验幼儿园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2026年三门峡市第三实验幼儿园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应试者诚信承诺书》一份(报名表、承诺书由报名者自行打印,准确填写),详见附件。
报名者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者年龄、学历以及递交材料,初步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5.资格审查
三门峡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工作,报名者应确保所填报信息完整、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取消其报名、录用资格。
6.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安排
1.保教人员
(1)面试方式:采用“试讲+答辩+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考核。
(2)面试内容:
试讲:应试者持抽取的五大领域的试讲题目,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试讲,时间7分钟。
答辩:试讲结束后抽取本专业知识相关的答辩问题,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
才艺展示:应试者根据自身特长进行才艺展示,绘画、舞蹈、器乐、歌唱等内容,任选一项(道具、器材由应试者自备),时间3分钟。
2.卫生保健人员
(1)面试方式:采用“本专业知识答辩+实操”的方式进行考核。
(2)面试内容:
答辩:应试者抽取本专业知识相关的答辩问题,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
实操:答辩结束后,应试者抽取一道应急救治的题目进行现场操作,时间5分钟。
(三)成绩公示
本次招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将通过幼儿园公众号(公众号二维码附在面试通知单上)公示全部应试者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后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报考岗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
聘用
拟聘用临时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与三门峡市第三实验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两日内)未报到视为其放弃聘用资格。
八
薪酬待遇
1.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三门峡市实验幼儿园同类岗位临聘人员标准执行。
2.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会福利等相关待遇,专任教师享有园内培训、教研、评优评先等职业发展机会。
九
岗位培训
根据相关规定,新聘用的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三门峡市第三实验幼儿园统一组织、实施,聘用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及园内教职工监督,严肃招聘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十一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示、公告以及注意事项,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试者本人承担。
(二)应试者若有疑问,可以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14:30-17:30)拨打咨询电话:0398-2831783进行咨询。
(三)《面试通知书》是应试者参加考试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应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环节的,后果自负。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三门峡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8-2831783监督电话:0398-2816613
2026年7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