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招中

2027国考登“月”计划 · 国考上岸月享卡

月内不限学仅需 980 元,仅限 30 个名额,二期 9 月 20 日开课。本土教研、线下面授、面试见长。

立即抢位 →
考情公告

2026国考河南18地市考情数据已发布

招录职位、竞争比、进面分数一图看懂,18 地市横向对比,帮你精准选岗、科学备考。

查看数据报告 →
重磅新榜

2026毕业季公职就业数据报告

国考省考、事业单位、国央企、基层项目趋势全解析,把握今年就业新机遇。

查看就业报告 →
首页 / 招考公告 / 公益岗

2026年登封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54人公告(第一号)

发布时间:2026-08-07地域:全省项目:公益岗类型:招考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缓解部分单位用工需求,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20〕23号)、《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24〕19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事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管理协管、工勤服务、后勤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有就业意愿,登记失业且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具备下列任一条件的失业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需经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严格按规程认定);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困难家庭(城镇低保、城镇特困职工、残疾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需经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严格按规程认定);

  6.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

  (二)具有登封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和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2.已被安置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曾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提交一次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不再补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8月28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登封市零工市场(嵩阳公园西门路西对面)

  3.咨询电话:0371-62818823

  (二)资格审核

  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登封市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毕业证;

  5.驾驶证、会计证等职业资格证;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2寸照片1张;

  7.报名当月养老保险在职职工信息查询单。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供复印件1份(现场查验原件)。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根据求职意愿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面试结果由用人单位现场公布,并当日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未通过用人单位面试的考生由市人社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置:如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52人,未通过用人单位面试人员由市人社部门统筹直接安置;如报名人数多于招聘计划52人,未通过用人单位面试人员由市人社部门再行统一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如有面试合格人员放弃聘用而产生空缺名额,可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安置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登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由安置单位负责组织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公益性岗位人员薪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登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所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要遵守各项纪律,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市人社部门安置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如乡镇办招聘计划没有完成,多余空岗由市人社部门统筹调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