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河南科技大学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25名。
一、学校简介
河南科技大学坐落于“千年古都,牡丹花城”洛阳,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全国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高校、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重点高校和河南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之一。
学校基本构建起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体系。现有10个一级学科学术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42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材料科学与工程和机械工程两个学科入选教育部优先发展学科和河南省“双一流”创建学科。3个学科成为国家国防特色学科,4个学科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27个学科入选省级重点学科。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校纪委、人事工作部、党委本科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工作部,由人事工作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工作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25名。聘用人员须在辅导员岗位工作年限后,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个人学术背景,达到相应岗位要求的,可转到其他岗位。详见《河南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招聘一览表》(见附件1)。〔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具备的学术背景和发展潜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1篇或以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2篇。
(2)取得相当于上述水平的其他高质量代表性成果。
9.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河南科技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haust.edu.cn)发布。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招满为止。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应聘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应聘者发送个人报名材料到邮箱。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1)《河南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可持毕业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应聘,应于聘用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主要科研成果和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5)党员身份证明(须加盖所在院系/单位党组织公章)。
(6)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7)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以“姓名+2026年度应聘博士”规范命名后发至邮箱。以上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结合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中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学校根据岗位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核。
考核方式及内容。一般采取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组成员独立打分,现场统计考核结果并予以公布。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根据体检合格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组织对其政治思想表现、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因考察人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9-65627196(人事工作部)
监督电话:0379-64231439(校纪委)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