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河南省、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经开区2026年下半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户口本)在经开区。
2.持有经开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目前就读高校(仅限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持有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在经开区。
4.驻经开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在经开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申请人统一在郑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认定。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2.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县(区)、市、省三级审核。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合格。申请人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信息专栏”官网(http://jyt.henan.gov.cn/jszg)、“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官网(http://jszg.zzteacher.com)或微信公众号“郑州市教师资格”---“资料下载”中查询相关标准。
(六)准入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三、认定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2026年下半年郑州市开展两批次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9日8:00至10月30日17:00。
2.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注册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
(2)报名
同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内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①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符合经开区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选择“经开区教文体局”。
②“请选择考试形式”(选择错误系统将无法认定)。
A.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国家统一考试”(系统自动比对核验匹配);
B.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系统自动比对核验匹配)。
③“请选择是否在校生”。
所有申请人员统一选择“非在读人员”,核验已经取得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④“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必传)
申请人扫描上传以下认定材料之一:
A.户籍在经开区,上传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B.居住地在经开区,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经开区居住证原件。
C.目前在经开区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拍照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经开区高校2026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原件。
D.驻经开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E.在经开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居住地为经开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经开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网上报名时,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验证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已核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未核验”或“待核验”,申请人须通过“所选机构设置的全程网办材料项”下方相应栏目扫描上传相应证书原件,供认定机构网上审核,申请人无需现场审核。
⑤上传个人证件照。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此照片后期将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等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
在网报时间段,申请人如需修改报名信息,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点击“修改”,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即可。
(二)体检
1.体检时间:2026年10月30日、31日(共2天)。
2.体检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经开区经南五路17号)
申请人需在时间到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体检,否则无效。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1)体检表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反馈至经开区教文体局,申请人无需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2)需再提供两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一张照片粘贴在体检表贴照片处,另一张照片粘贴于《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或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特别提醒: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需下载(幼儿园专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三)网上审核确认
2026年11月9—13日。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报名系统的认定状态显示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确认阶段。在网上审核确认阶段,请申请人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查看认定状态。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认定合格,等待证书发放即可。如果是其他状态,请申请人查看右侧留言,按照留言要求修改、补充认定材料。申请人未按时、按要求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在网上审核确认阶段,认定机构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等待证书发放即可。
此阶段,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是否有留言,按照留言要求修改、补充认定材料。
认定机构认为需要现场审核确认的申请人,本人须按照认定机构留言等通知要求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四)认定结论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网上审核后报名系统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审核通过认定合格。
(五)证书发放
证书将于11月下旬由中国邮政以邮寄到付方式陆续寄出。邮寄资料为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或联系电话错误、停机、空号造成的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胸透检查结果到经开区教文体局教研教科室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地址:经开区八一小学(经开第五大街与经南六路交叉口西北角)。电话:0371-61290293
特别提示: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教文体局教研教科室进行现场确认。其他申请人无需现场确认。
请申请人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号“郑州市教师资格”或认定机构官网进行查看。
四、网上报名需扫描上传的认定材料
(一)上传下列报名身份材料之一:
1.户籍是经开区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2.居住地是经开区但户籍不在经开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经开区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的,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驻经开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经开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经开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经开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学历证书原件
在网上报名阶段,学历信息经由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硕士另需补充提供教育硕士学位证书。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
(四)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等免试直接认定(“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人员,本人需携带下列材料到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1.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本人经开区户口薄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或本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补充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下列证明材料之一(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体检、上传(提供)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错过现场确认(上传)时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事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上传(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请妥善保存《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尤其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一旦遗失将无法补办。
(六)申请人在报名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对照处理;或通过中国教师资格下方“邮件咨询”“电话咨询”栏目寻求。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中心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完全符合经开区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期并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者,否则当事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
2026年10月30日、31日(共2天)
(二)体检医院地址:
体检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体检科(经开区经南五路17号)现场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张(体检表双面打印,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两张,照片与网报同底版)。
说明:另一张照片粘贴于《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二)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代他人体检。对不服从安排、违规违纪的人员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三)收费标准:按照医院统一收费标准。采用现场交费形式,推荐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四)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准时参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五)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服务台确认体检完毕,申请人无需领取。
(六)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是现场判定的体检项目,因本人没有提出复检而作出不合格论的,当天体检结束后,一律不再复检。
(七)体检咨询电话:0371-61202528
四、体检须知
1.体检为当日上午7:00开始(抽血需空腹),抽血的时间为早上9点半以前。
2.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规律作息、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禁食、禁饮8小时以上。
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哮喘等慢性病患者,请携带药物,空腹项目做完后可服用。有既往病史者体检时请向体检医师说明。
4.女士不化妆,体检当日勿穿连体裤、袜,尽量不戴饰品,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并于体检时告知工作人员。
5.体检当日尽量穿浅色、宽松的衣服,不要穿戴胸前有金属物品的衣物,做放射线检查前请取下随身金属物品如项链、钥匙等。
6.备孕者需进行胸透检查,检查后三个月之后再行备孕。怀孕者需向医院出具医院怀孕检查结果(费用自理,不包含在体检费用中),可避免做胸透检查。
7.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表于体检结束后交回服务台确认体检完成。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主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