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郑州市工作安排,现将管城回族区2026年下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户口本)在管城回族区;
2.持有管城回族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
3.目前在管城回族区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注意:黄河科技学院:音乐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国际学院、交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在管城回族区认定。)
4.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河南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申请人统一在郑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认定。
(三)符合下列教育教学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区、市、省三级审核。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或微信公众号“郑州市教师资格”--“资料下载”中查询相关标准。
(六)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网上审核确认—证书领取”。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10月19日8:00至10月30日17:00。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报名系统的认定状态显示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会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确认。
2. 受理人员范围:
(1)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2)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
(3)已经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
符合(2)(3)条件的考生可以以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参加本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二)体检
体检时间:10月31日—11月2日(共3天)。
体检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管城回族区东大街56号)
申请人必须按时间到医院体检,否则无效。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到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三)网上审核确认
网上审核时间:11月3日—11月9日
在网上审核确认阶段,请申请人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查看认定状态。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认定合格,等待证书发放即可。如果是其它状态,请申请人查看右侧“有留言”,按照要求修改、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未在时间(截止至11月9日)补充上传材料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四)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11月30日—1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领取地点:商城路6号管城回族区行政服务中心(在2号门取号,再到C区33、34号窗口领取)。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因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管城区教育局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联系电话:66312404。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
(二)网上报名
同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内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教育局。
2.“请选择考试形式”。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系统自动比对核验匹配);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系统自动比对核验匹配)。选择错误将不予认定。
3.“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或在读专升本学生,统一选择“非在读人员”,拍照上传核验已经取得的本科毕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
网上报名时,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验证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已核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未核验”或“待核验”,申请人须通过“所选机构设置的全程网办材料项”下方相应栏目扫描上传相应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认定单位进行网上审核,申请人无需现场审核。
4.申请人通过“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栏目,拍照上传以下认定材料之一:
(1)户籍在管城回族区的,上传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2)居住地在管城回族区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管城回族区居住证原件。
(3)目前就读高校(仅限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管城回族区,拍照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驻管城回族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居住地为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特别提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通过“学历学籍证明材料”栏目补充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申请人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上传个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等非证件照,后期将无法通过审核。
6.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现场领取。审核通过认定合格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一证(教师资格证书)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三)体检
申请人需在时间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管城回族区东大街56号) 体检,否则无效。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1)体检表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报送至管城区教师资格办公室,申请人无需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2)需再提供一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粘贴于《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或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四)网上审核确认
在网上审核确认阶段,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等待证书发放即可。
(五)认定结论
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六)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发放
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现场领取。审核通过认定合格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一证(教师资格证书)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特别提示: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管城回族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其他申请人无需现场确认。
五、网上报名需扫描上传的认定材料
(一)扫描上传下列报名身份材料之一:
1、户籍在管城回族区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2、居住地在管城回族区但户籍不在管城回族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管城回族区居住证原件;
3、目前就读高校在管城回族区的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驻管城回族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学历证书原件。
在网上报名阶段,学历信息经由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硕士另需补充提供教育硕士学位证书。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
(四)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2015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等免试认定人员,本人需携带下列材料到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1.身份证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本人户口薄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或本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
件;
4.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补充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
历认证报告》。
6.下列证明材料之一(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7.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体检、上传(提供)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错过现场确认时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事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上传(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此表一旦遗失将无法补办。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完全符合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期并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者,否则当事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31日—11月2日(共3天)
体检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大街与紫荆山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乘车路线:乘89路、B32路、60路、G50路、S166路、Y5路
地铁路线:乘车地铁2号线、3号线在东大街站F出口出站即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两张(照片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河南省教师资格证体检表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另一张照片粘贴于《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二)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代他人体检。对不服从安排、违规违纪的人员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三)收费标准:按照医院统一收费标准。采用现场交费形式,推荐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四)按照公告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未准时参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五)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六)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是现场判定的体检项目,因本人没有提出复检而作出不合格论的,当天体检结束后,一律不再复检。
四、体检须知
1.体检为当日上午7:00开始(抽血需空腹),抽血的时间为早上9点半以前。
2.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规律作息、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禁食、禁饮8小时以上。
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哮喘等慢性病患者,请携带药物,空腹项目做完后可服用。有既往病史者体检时请向体检医师说明。
4.女士不化妆,体检当日勿穿连体裤、袜,尽量不戴饰品,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并于体检时告知工作人员。
5.体检当日尽量穿浅色、宽松的衣服,不要穿戴胸前有金属物品的衣物,做放射线检查前请取下随身金属物品如项链、钥匙等;已怀孕者(以医院检查结果为准,须提供怀孕证明),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备孕者需进行胸透检查,检查后三个月之后再行备孕。怀孕者需体检医院出具怀孕检查结果,可避免做胸透检查,怀孕检查费用自理(不包含在体检费用中)。
7.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表于体检结束后交回服务台确认体检完成。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主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9.体检咨询电话:0371-66359013;0371-56580629。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认定。
(三)符合下列教育教学条件之一: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符合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县(区)、市、省三级审核。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合格。申请人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信息专栏”(http://jyt.henan.gov.cn/jszg)、“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http://jszg.zzteacher.com/zlxz/)或微信公众号“郑州市教师资格”--“资料下载”中查询相关标准。
(六)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三、认定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9日8:00至10月30日17:00
2.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注册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或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在“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点击“更多”,查找“教师资格认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
(2)报名
同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内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①“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及惠济区高校2026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惠济区教育局”。
②“请选择考试形式”。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系统自动比对核验匹配);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系统自动比对核验匹配)。选择错误将不予以认定。
③“请选择是否在校生”。目前在惠济区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统一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惠济区高校2026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统一选择“非在读人员”,核验已经取得的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网上报名时,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验证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已核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未核验”或“待核验”,申请人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上传材料”下方相应栏目扫描上传相应证书原件,供惠济区教育局审核确认,申请人无需现场审核。
④申请人通过“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栏目,扫描上传下列认定材料之一:
A.户籍在惠济区的,上传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B.居住地在惠济区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惠济区居住证原件。
C.目前在惠济区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拍照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带有姓名及有效期限的页面)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惠济区高校2026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原件。
D.驻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E.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居住地为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⑤2026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统一以邮寄到付方式发放。请申请人正确填写收件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您的证书邮寄。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报名系统的认定状态显示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确认阶段。在网上审核确认阶段,请申请人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查看认定状态。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认定合格,等待证书发放即可。如果是其他状态,请申请人查看右侧留言,按照要求修改、补充认定材料,惠济区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核,无需现场审核。申请人未按时、按要求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在网报时间段,申请人如需修改报名信息,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点击“修改”,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即可。
(二)体检
1.体检时间:2026年10月30日—11月1日(共三天)
2.体检医院: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开元路76号惠济万达西侧)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开元路76号惠济万达西侧)体检,否则无效,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后面附件。申请人需在电脑上将《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后,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另需在体检表上粘贴两张一寸照片,必须与网报同一底版照片(一张粘贴在体检表贴照片处,另一张粘贴于体检表正面左上角,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
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惠济区教育局,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怀孕等人员胸透可以缓做,补做胸透后持胸透结果到惠济区教育局行政审批科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或微信公众号“惠济区教师资格”,在“资料下载”栏下载相应体检表。特别提醒: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需下载(幼儿园专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三)网上审核确认
网上审核确认时间:11月2日—11月13日
在网上审核阶段,惠济区教育局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
在网上审核确认阶段,请申请人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并查看认定状态,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认定合格,等待证书发放即可。如是其他状态,请申请人及时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查看认定机构是否有留言,按照要求修改、补充认定材料。申请人需按照时间内(11月13日之前),通过“上传材料”相应栏目修改、补充认定材料或拍照上传相应证书原件,供认定机构网上审核,无需现场审核。未按时上传材料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认定机构认为需要现场审核确认的申请人,本人须按照认定机构留言等通知要求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四)认定结论
惠济区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网上审核后报名系统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审核通过认定合格。
(五)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发放
证书统一由中国邮政以邮寄到付方式发放,预计将于11月下旬陆续寄出。
1.邮寄资料为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的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2.申请人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或联系电话错误、停机、空号造成的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3.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惠济区教育局审批科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地址:惠济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371-63682960。
四、网上报名需扫描上传的认定材料
(一)扫描上传下列报名身份材料之一:
1.户籍是惠济区的,需上传或提交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2.居住地是惠济区的,需上传或提交本人居住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3.目前在惠济区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需上传或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驻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惠济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居住地为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学历证书原件
在网上报名阶段,学历信息经由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上传或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上传或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或提交)。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
(五)港澳台居民需上传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等免试直接认定人员本人需携带下列材料到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1.身份证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本人惠济区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或本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补充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下列证明材料之一(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7.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按所报名的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体检、修改并上传材料或现场审核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上传材料不全、错过现场确认时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事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六)申请人在报名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对照处理;或通过中国教师资格下方“邮件咨询”“电话咨询”栏目寻求。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惠济区教育局在“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和公告,以免错过本次认定。
郑州市惠济区教育局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完全符合申请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期并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者。否则当事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自行登录“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官网(http://jszg.zzteacher.com)或微信公众号“郑州市教师资格”,在“资料下载”栏下载相应体检表。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6年10月30日—11月1日(共三天,体检需提前进行预约)
体检医院:郑州市惠济区人民医院
具体位置:开元路76号(惠济万达西侧)门诊二楼健康体检中心
联系电话:0371-56183263,0371-56183310
公共交通:地铁2号线到毛庄站D口向东500米
B52、723、197路公交到木马站下车
90、S183路公交到木马桥东站下车
S156路公交到金杯北路开元路站下车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体检方式:预约体检。
1.预约入口开放时间:
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2.预约流程:体检人员扫描预约二维码(如下图)—选择体检日期—如实填写必填项目(姓名、手机号)—提交。
3.预约说明:体检实行预约制,每人限预约一次,请勿重复预约。请合理安排时间,按照预约时段到达体检医院。请空腹参加体检(空腹8小时)。

(二)参加体检的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河南省教师资格证体检表一张(个人信息在电脑上填写后,双面打印在1张A4纸上)。另需在体检表上粘贴两张一寸照片,必须与网报同一底版照片(一张粘贴在体检表贴照片处,另一张粘贴于体检表正面左上角,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请按照要求粘贴,如无照片或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认定。
(三)体检时请告知是惠济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代他人体检。对不服从安排、违规违纪的人员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参检中有疑问请与体检中心人员联系。
(四)收费标准:229元/人,体检交费采用现场交费形式,推荐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五)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准时参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六)体检咨询电话:0371-56183263,0371-56183310
(七)体检后将体检表交至服务台确认体检完毕。体检表留在医院,申请人无需领取,由医院统一报送惠济区教育局审批科。
(八)参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是现场判定的体检项目,因本人没有提出复检而作出不合格论的,当天体检结束后,一律不再复检。
四、体检须知
(一)饮食
1.体检前3天忌酒,前1天不要饮浓茶、咖啡等刺激性饮料。
2.体检前1天请勿食用高碘、高嘌呤、高糖、高脂饮食,动物血液制品对粪便血试验结果有影响。
3.检查前1天晚上20:00后禁食,晚24:00后禁水。
4.体检当日应空腹,空腹时间标准以8-14小时为宜,过短或过长都将影响检验结果的客观准确、真实有效性。有抽血项目者原则以早上7:00---9:00点为宜。
(二)药物
1.停用维生素C、减肥药等对检查结果有影响的药品或保健品。
2.女性受检者于检查前1天暂停阴道用药及冲洗,禁房事。
3.服用抗凝药物(如阿司匹林肠溶片、波利维等)者,如行胃肠镜检请提前7天停药。
4.体检时请携带平日常规治疗药物,如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及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药物。如有晨起药(如降压药),可在6:00喝10ml水服下,降糖药物请遵医瞩执行。在空腹检査项目完成后及时用餐、服药。
(三)衣物服饰
1.请穿着轻便、易穿脱的衣服及平底方便鞋前来体检,不要穿连衣裙、高筒靴、连裤袜、长筒袜及带钢圈的内衣。
2.体检期间尽量不佩戴任何首饰及手表。
3.体检时不要佩戴隐形眼镜。
4.尽量避免化妆,包括口红、指甲油、睫毛膏及面部彩妆。
5.如果你曾经做过整形手术,请主动向医师说明。
(四)其他
1.如查眼科,请携带平时佩戴的眼镜。
2.体检前应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避免剧烈活动和情绪激动。体检当日暂停晨练。
3.睡前洗澡,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口腔、鼻腔、外耳道及外阴。
4.女性月经期不宜进行体检,体检最好选择在月经干净后 3-7 天进行为宜。
5.如果您没有性生活史,请提前告知医师,不宜做妇科检查和经阴道超声检查。
6.如果您近期有备孕计划或已怀孕,告知医师,以免进行有辐射性的检查,如胸部X线。
(五)体检流程
1.凭身份证到健康体检中心服务台领取导检单。
2.检查流程:我中心采用智能导检服务、规划最省时的体检路线,医务人员完成检查后会主动告知您的下一项检查,请您按照提示在相应的诊室等待检查即可,特殊项目导诊人员会及时提醒。
3.早餐:在健康体检中心前台领取就餐券后餐厅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