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洛阳事业单位考试加分条件_加分对象
来源:0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18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
5分的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4年4月30日);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4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笔试准考证;
3)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河南省辖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2年(截止时间:2014年4月30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3);
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
2014年4月28日—2014年4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提交地点:详见《
2014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提交加分材料地点》(附件4)。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更新动态”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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