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根据《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经县政府同意,鹿邑县人民政府(县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决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承担鹿邑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聘期3年。根据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忠实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律师事务所成立5年以上(含5年),执业律师人数达到5人以上;
(三)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四)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执业场所在周口市辖区;
(六)县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要求的能够胜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其他条件(材料)。
荣获过市级或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聘。
二、工作职责
通过选聘,接受县政府聘请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为县政府下列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处理重大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
(五)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案事件;
(六)参与化解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
(七)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三、服务年限及报酬
(一)服务年限。自聘请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服务报酬。县司法局为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支付固定报酬,具体金额在聘请合同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材料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5日前(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材料寄出之日为报名时间)。
(二)报名材料
1.《公开选聘县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
2.近五年来担任县级及以上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
3.一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介绍材料(不少于2000字);
4.为县级及以上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主要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项目)的案例及分析等材料3-5份,能够体现政府法律顾问的能力素养和文案水平;
5.适应县政府经常性紧急法律事务需求的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
6.律师事务所介绍及获得荣誉的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报名方式
将上述报名材料(除原件外均一式2份)邮寄或直接送达至鹿邑县司法局301室(卫真路与建德路交叉口东160米),电子版(包括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sfj412725@163.com。
五、选聘程序
按照选聘工作要求,坚持注重能力、严格程序、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公开选聘。
(一)资格审查。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参选对象。
(二)组织评审。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组织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参选对象结合量化情况及优势条件进行具体分析,认真研究,综合评定,拟定候选名单。
(三)网上公示。候选名单在鹿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正式选聘。经县政府审定通过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刘自坤 联系电话:1990394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