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5〕3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洛人社〔2023〕60号)规定,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加强岗位实践锻炼,就业能力,新安县人民医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27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及要求
(一)满足申请就业见习人员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是指毕业证书发证之日至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时间不足2年)。
2.16-24岁失业青年(即在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前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青年,年龄以身份证信息为准)。
(二)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护理学(有护士执业证)、药学相关专业。
(三)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综合素质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见习岗位工作任务。
二、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7日—29日,报满为止。
报名方式: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执业证复印件各一份提交至新安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三、见习管理
1.见习人员录用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时间为12个月,按照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定发放相应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失业金标准)。
2.曾参加过任何单位就业见习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
3.见习期间,医院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4.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完成任务。
新安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