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18人(限男性)。
01、招录计划。
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站15人、睢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5人、虞城县消防救援大队20人、柘城县消防救援大队21人、宁陵县消防救援大队20人、睢县消防救援大队13人、夏邑县消防救援大队4人,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现将具体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02、招录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良好的品行;
4、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及岗位特殊履职要求,招录年龄为18至26周岁(出生日期为2000年10月31日至2008年10月31日);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B2以上驾驶证且具有1年以上驾驶经验,满足驾驶要求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传染性疾病,体检符合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
6、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的;
2、具备消防救援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或属于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紧缺的特殊专业,或持有体能训练师、厨师、康复师、车辆维修、游泳救生员等专业证书的;
3、计算机操作、文秘专业、新闻写作等特长,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4、持有B2类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1年以上驾驶经验的,经驾校复核,能熟练操作大型车辆、熟悉消防车辆装备性能和使用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曾受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吸食毒品、寻衅滋事、盗窃、嫖娼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军队除名或者开除军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患有不宜从事消防工作的疾病的;
7、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审不合格者;
8、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9、不按规定报名,扰乱招录秩序的。
03、工资待遇
(一)集中培训3个月,培训期间发放生活费;
(二)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人身意外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月轮休不低于6天;
(四)提供服装、食宿,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
(五)工作表现优秀、工作积极者,可享受优先晋升工资档次、入党等待遇。
04、招录程序。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采取公开招录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测试、政治考核、岗前培训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意向报考单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6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人员到意向单位报名时须携带:
1、《商丘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其中,高中学历由各招录用单位前往当地教育部门统一查询,中专、职高、技校学历的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查询网址见附件3),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高中学历无法查询的,中专、职高、技校无学历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无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的,无毕业证原件的,均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现场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将对学历进行复审,如有学历造假,将取消报考资格。招录对象须对所提供报考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已入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纳入后续招录范围;
4、个人征信报告、驾驶证(或其他职业资格证书)、退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两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6、学历认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打印时间需为参加资格审查日期前15天以内。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站,地址:商丘市梁园区团结路与长征路交叉口往东200米路北,联系电话:16650859613;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华商大道西段,联系电话:18039948880;
睢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商丘市平原路与北海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370-3291119;
虞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商丘市虞城县江浙大道与至诚七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联系电话:0370-4190119;
柘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商丘市柘城县上海路金沙如意府西北侧约30米,联系电话:0370-6068119;
宁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商丘市宁陵县金山路与张弓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联系电话:0370-7839119;
睢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商丘市睢县锦绣大道皇都花园东北侧约190米,联系电话:0370-8152119;
夏邑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商丘市夏邑县崔庄转盘东150米,联系电话:0370-6108119;
(二)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测试前,招录对象须签订《健康承诺书》方可参加测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项目及成绩评定标准见附件2。
(三)面试
体能考核通过后,适时组织面试,采取现场考察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身体协调、入职动机、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逻辑思维等进行测试,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面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根据参加体格检查与拟招录人数1.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费用由招录对象承担,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招录对象对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初检结束后2日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对已评定残疾等级、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不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的,取消招录资格并终止后续程序。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审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七)岗前培训
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各县(市、区)招录名额及报考数量,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招录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进行调剂补录,不服从调剂分配的,不予聘用。
新招录人员由招录用人单位开展为期6个月的岗前强化培训,其中集中训练3个月后进行体技能考核,考核合格的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班见习,培训主要内容为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业务理论、队列、体能及技能训练。集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结束后组织综合考核,合格的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培训期内不服从安排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规定的,不予录用。集中培训期间工作时间不满15天主动离职的,不发放当月工资薪酬。
05、相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集中培训3个月,培训结束后组织体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应聘人员应根据安排及时查阅信息,注意接听接收报考单位的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由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信息发布以本公告的公众号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和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格检查费用除外),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如发现有与上述情况不一致的,请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