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市直公益性岗位招聘和一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公示

沧州市 公益性岗位发布时间:2026-09-08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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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市直公益性岗位招聘和一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公示

依据《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20]2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将面向社会征集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企业用工岗位信息予以公示。

一、报名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沧州市户籍,且处于法定劳动就业年龄范围内;

2.已申领《就业创业证》,并在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高新区人社部门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已享受过其他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人员,需重新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

3.本人无工商营业执照,未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担任企业董事、监事、理事等职务,不存在入股参股、分红等经营性从业情形。

二、报名流程

1.公益性岗位可通过手机下载“河北人社”APP进行线上自主报名,报名后跟单位联系;

2.企业岗位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

3.报名人员与用人单位洽谈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专用章的《就业创业证》。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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