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宁县委统战部(富宁县民族宗教局)关于考察调(流)动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富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流)动操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富人社发〔2026〕9号)规定,经富宁县人民政府同意,中共富宁县委统战部(富宁县民族宗教局)决定,以考察调(流)动方式从富宁县内在职在编教师中考察调入1名工作人员。
一、岗位及范围
(一)岗位。中共富宁县委统战部(富宁县民族宗教局)下属事业单位富宁县统战宗教事务中心(管理岗位)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人数、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6年富宁县统战宗教事务中心考察调(流)动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方式。考察调(流)动。
(三)范围。县内教师在职在编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通过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到乡镇学校岗位的教师、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转为地方在编教师人员,须服务期满5年方可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2023年至2025年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一次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不参加考核或不定等次的;
4.试用期未满或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5.调入新单位履职工作不满一年的;
6.属于岗位受限人员;
7.不满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流动管控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得报名。
(三)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考察调(流)动工作全过程。符合条件的允许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理由。报名人员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及考察调(流)动资格。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9日—9月15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中共富宁县委统战部(富宁县民族宗教局)办公室(老地税局9楼)。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附件:富宁县事业单位考察调(流)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须双面打印,所有项目为必填项,本人签名需手签,报名人员须报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主管部门党组织同意并盖章。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现场验证后退回本人);
3.毕业证(原件现场验证后退回本人);
4.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原件现场验证后退回本人)。
四、综合考察
资格审核全部通过人员均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将对接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全面征求各方意见,重点围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履职能力、专业特长、团队协作、身心条件及综合素养等方面开展全面考察,综合研判后,确定拟调(流)动人选,并依规办理调(流)动手续。
附件:1.附件:2026年富宁县统战宗教事务中心考察调(流)动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中共富宁县委统战部(富宁县民族宗教局)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