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县政府机关食堂厨师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平南县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1名厨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县政府机关食堂厨师1名。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心;
(二)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有健康证;
(三)年龄3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有饭店或单位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有较强组织纪律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责任心强,勤劳肯干,吃苦耐劳,自愿服从工作安排。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列为进入面试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6日-2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应聘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健康证一并带上)。
3.报名地址:平南县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平南县平南街道城顶街1号县政府大院7号楼一楼),咨询电话:0775-7822595。
(二)面试
由平南县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聘用
面试合格后签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工资4500元/月,试用期 1个月,购买五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待遇,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不享受年终绩效奖励,食宿自理。详情可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75-7822595。
附:平南县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县政府机关食堂厨师报名表
平南县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6日
附件:平南县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县政府机关食堂厨师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