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及《青神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人社发〔2025〕7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98个城镇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素质和职业能力能胜任岗位要求,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我省城镇区域户籍人员、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年以上人员中,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已办理失业登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5.零就业家庭成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登记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6.长期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登记失业已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7.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
8.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已通过其他方式就业创业的人员;
2.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3.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5.已经安置过公益性岗位就业且补贴期满人员;
6.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其他人员。
具体办理请咨询就近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青神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股(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3号窗口,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028—38830415)
三、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用人单位承担公益性岗位用工主体责任,应依法为安置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明确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安置人员的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主动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
(二)薪酬待遇。月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确定;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三)其他。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第十七条,“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地点。青神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股(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3号窗口),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28-38862667。
(三)相关要求。
报名人员须下载打印并填写《青神县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附件2),携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低保证、残疾证、毕业证、能证明城镇户籍或在城镇区域常住的证明材料等),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现场报名。
五、安置程序
报名时间截止后,县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公益性岗位需求和就业困难人员自身情况、安置岗位意愿等,向用人单位推荐安置,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面试,确定拟安置对象后,县就业服务中心将公益性岗位拟安置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安置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六、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次开发的岗位属于公益性岗位,体现公益性质,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相关规定执行。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咨询电话:028-38830415。
公益性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28-38862667。
监督电话:028-38855602。
附件1: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附件2:青神县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