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二医学院2026年第二批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第二医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9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第二医学院是一所以医学类为主,理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自治区直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被誉为“共和国石油长子”“中国石油工业西圣地”的新疆克拉玛依市。学校前身为2003年创办的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202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转设为新疆第二医学院。
学校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有基础医学楼、临床教学楼、口腔护理楼、中医药学楼、体育馆、动物中心等26栋单体建筑。现有专业实验室156间,其中科研实验室16间。图书馆拥有纸质图书50万余册,学位论文406万余篇,电子图书10.18万册,电子期刊1.69万余种。
学校面向河北、山东、浙江等25个省、市、区招生。学校现有17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管理学、工学三大学科门类,医、管、理、工四个专业类别,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预防医学、康复治疗学、智能医学工程、中药学、医学实验技术、健康与医疗保障。现有2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26年首登软科中国医药类院校榜单。
学校现有1家附属医院,12家非隶属附属医院,4家附属疾控中心(承担实习教学工作)、17家教学医院、34家实习医院、9家实习基地、2家产学研基地和6家产业学院。临床教学基地中三级甲等医院37家,国家级住培基地15家。
学校进一步深化校际合作,推动形成覆盖疆内外的“3+9+2”对口支援与战略合作格局,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重庆医科大学、东南大学、四川大学3所高校对口支援我校,与上海健康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扬州大学、杭州医学院、陕西中医药大学、山东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高校建立更加巩固的战略合作关系,各项交流合作稳步推进;新疆医科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2所高校持续开展对口帮扶。
学校荣获自治区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获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国赛三等奖1项、区赛特等奖1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6项,学校荣获优秀组织奖2次,中西部地区高等外语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大赛特等奖、第二届自治区课程思政大赛医学类课程三等奖、第五届自治区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医科组二等奖、理科组三等奖,全国高校混合式教学设计创新大赛优胜奖,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教育系统优秀党员、自治区第十二批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优秀青年人才奖”等多项荣誉。
学校锚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秉承“厚德博学、精医致用”校训,加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疆内一流、区域知名”高水平应用型医科大学。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9名,具体详见《新疆第二医学院2026年第二批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医学教育事业发展;
(八)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高级职称。
五、人才待遇与政策支持
(一)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给予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二)引进人才分为特殊人才、学科带头人及优秀团队、学科带头人(第二层次)、学术骨干及优秀青年教师等。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年终绩效以及安家费、岗位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科研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成果或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优秀团队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待遇薪酬。
(三)积极推荐引进人才申报各类自治区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根据人才实际需求予以配套支持。
(四)享受人才公寓一套或入住学校教职工公寓,一人一套。
(五)学校具有本科办学资质,且具有职称自主评审权,晋升通道畅通。
六、人才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制的方式进行,主要程序有: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新疆第二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2),将申报书及支撑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xjdeyxyrsc@sina.com)。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内有效,招满为止。
3.欢迎有入职意向的高层次人才来校交流考察,如最终入职,凭正规报销凭证报销往返机票及住宿费用。
4.专业参照目录: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2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
5.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0-7564815
(二)院(部)初审
各院(部)对应聘者应聘材料进行审核与筛选,通过初审者由院(部)推荐参加校级面试。
(三)校级面试
通过院(部)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学术水平及科研能力等。校级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校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第二医学院官网公告(https://www.xjsmc.edu.cn/)。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自被告知体检结果后3—5日内申请复检,由我校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1.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必要时将到应聘者所在单位或原单位进行考察。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需提供真实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提交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第二医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聘用手续
新疆第二医学院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试用期可按有关规定缩短至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审核认定符合要求的,按现专业技术职务聘用。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监督电话:0990-7564847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第二医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新疆第二医学院2026年第二批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下载)
新疆第二医学院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