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水城区杨梅乡公益性岗位招募公告
杨梅乡公益性岗位招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21〕21号)、《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水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水人社通〔2022〕34号)精神,结合我乡空岗情况,现将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募岗位及人数
1.光明村6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
2.台沙村6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
3.白牛村6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
4.慕尼克村6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
5.杨梅村7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
6.姬官营村6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
合计共37名。
三、招募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
乡村就业困难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稳定就业的乡村常住人口。
(二)招聘对象
本次开发安置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对象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脱贫劳动力;
2.易地搬迁劳动力;
3.农村低收入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劳动力);
4.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5.持《残疾证》的劳动力;
6.乡村大龄劳动力(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劳动力);
根据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等因素,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大龄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残疾劳动力等特殊困难群体。安置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以是否能胜任、是否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准,取消年龄、残疾等招用限制。
四、岗位职责
主要履行保洁员职责。
五、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
报名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8日,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杨梅乡人资社保中心或所属村现场报名。
六、管理及待遇
安置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遵守纪律和工作制度,服从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岗位补贴为400元/月/人,每人每年按150元左右的标准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工作时间为每月不低于10天且累计不低于20个小时。
杨梅乡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