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2026100801ZP0000宁波梧桐英才对外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人员招聘公告

海曙区 国企发布时间:2026-10-08 12:18

宁波梧桐英才对外服务有限公司是宁波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直属国有全资子公司,专注涉外交流服务,聚焦综合外事交流、海外智才引育、企业出海赋能、来华人才服务四大板块。团队全员具备海外留学经历,熟悉国内外政策规则与跨文化实务,主要服务宁波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市属国有企业,提供涉外审批协助、出境全案行程策划、境外落地接待保障、归国档案归集管理等一体化标准化外事解决方案。梧桐外服依托母公司平台资源,兼顾“输出”与“输入”,服务本地主体对外交流、海外招才引智和企业跨境出海,做好外籍人才来华工作生活配套,打通人才“走出去”与“引进来”双向服务闭环,并立足于宁波对外开放需求,致力于成为宁波本土极具公信力、全链条的涉外交流综合服务商。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校园招聘的办法进行。

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26年10月31日;

(四)毕业于US/QS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的优先;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

工作岗位

人数

专业及其他要求

海外人才引进业务专员

1

1、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2、应届毕业生(2026年毕业以及2025届处于择业期内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应届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3、有海外知名高校留学经历,有担任过海外学者及学联等组织骨干成员经历者优先;

4、能适应高强度工作,工作严谨,学习能力强。

备注: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到期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未完成认证的,不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22日。

2、报名方式:

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宁波梧桐英才对外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人员招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视为初审不合格。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岗位要求的填报信息需填写详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成功的,将显示报考序号,请考生记录本人报考序号,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确定参加初试人选,并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围初试人员,未进入初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1:3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3、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初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名人数少于15人的,直接组织面谈;若有效报名人数达到15人及以上的,组织笔试。笔试和面谈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谈。笔试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指标数1:6的比例进入面谈。初试成绩按面谈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直接面谈的,面谈成绩即为初试成绩)。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进入复试。面谈或笔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环节。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考岗位指标数,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合适人选不足,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五)体检、考察

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有放弃者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视情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岗位咨询电话:0574-89116701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