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港北区 公益性岗位发布时间:2026-10-08 16:13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贵港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相当副处级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承办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等。现因工作需要急需招募见习人员7名。

一、招募人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募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二)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同时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熟练掌握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请扫描或拍照发至报名电子邮箱,面试时带原件核验);

2、填写《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三)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将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gjjglzx@163.com,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

(四)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路北延段43号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咨询电话:0775—4555165。

四、招募程序

(一)面试。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电话告知入围者,未入围者不另行告知,请报名者保持电话畅通。对入围者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见习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协议书》及相关岗位协议。

五、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11个月。

(二)见习待遇:政府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700元/月,并购买不低于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其他事项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规定和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见习基地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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