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首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公司因业务需要招聘派遣制会计辅助人员1名,派遣到聊城市某基金会工作。招聘条件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同等条件中共党员优先;
3.年龄在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
5.能熟练使用基本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会计职称;
7.符合招聘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具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此岗位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现场报名:聊城市人才大厦406房间。
报名材料:报名时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16日。
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出现并列情况,均确定为进入考察人员。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考察体检问题形成空缺的,顺延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化,应当及时更改联系方式,以免错失机会。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必要时,将对考试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8266116、17862569050
聊城市首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