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农技员(防疫员)公告

曾都区 基层工作者发布时间:2026-10-12 17:14

为保证曾都区2026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面向全区招募曾都区特聘农技员(防疫员),现将有关公开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招募特聘农技员(防疫员)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坚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聘选。特聘农技员(防疫员)须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强化指导服务,促进曾都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在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同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致富带头人和农户科学发展和管理农业产业。

二、招募条件及要求

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具备较高的科学素质、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知识;

5、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农业乡土专家、农业种养殖能手应有种植或管理一定面积农业生产的经验;畜禽防疫专家具有多年的动物防疫经验。

6、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7、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招募对象:

1、现役军人;

2、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职工;

3、受到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招募的情况。

三、招募人员

拟招募3名特聘农技员、2名特聘防疫员,共计5名人员。

四、职责与任务

按照助力农业种养殖产业发展、带动农户致富增收等要求,明确特聘农技员(防疫员)以下职责和服务任务。

(一)帮助农户发展种养殖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致富带头人和农户科学发展种养殖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贫困农户从事种养殖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对贫困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供科学种养知识。

(三)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采取“传、送、带”模式,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五、合作与补助事宜

(一)服务期限:实行1年1聘,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续聘或解聘。

(二)补助事宜:招募的特聘农技员(防疫员)与曾都区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合作协议,按照协议内容完成服务后可获得一定补助,补助资金从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中列支,曾都区农业农村局不再承担补助以外的相关费用。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凡有意报名的,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曾都区特聘农技员(防疫员)申报表》(见附件),经乡镇办农技、农机、畜牧服务中心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带身份证、毕业证和职称复印件、1寸登记照3张,递交至曾都区农业农村局科技与人才股(605)。

(二)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到10月20日。

(三)技能考核。

1、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

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

3、专家评审。

(四)研究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人选后,对拟招募特聘人员在曾都区人民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签订服务协议。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区农技推广特聘服务人员,由曾都区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特聘农技员服务协议。

七、联系电话:0722-3222799、17871780591。

附件1:曾都区特聘农技员(防疫员)申报表

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1:

曾都区特聘农技员(防疫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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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所获资格证书及荣誉(附上相应复印件)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农业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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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