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须知

[国家] [公务员]发布时间:2026-10-15 08:32

一、报考前请务必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下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了解报考政策、专利局职位信息及具体条件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合的职位进行报考。

二、2027年应届毕业生应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人员应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留学回国人员应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报考,并最晚于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仅允许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的职位,博士研究生不能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

三、专利局职位列出的专业名称,主要依据教育部《高等院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资格审查时主要依据报考人员获得的专业名称进行审查。国内院校毕业的报考人员因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导致毕业证书所记载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的专业名称与《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将根据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主要专业课程信息进行综合判定。请报考人员务必如实、完整填写本科和研究生期间的主要专业课程名称及成绩,未按要求填写导致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专利局专业能力测试在面试阶段组织,测试内容见《招考简章》中专利局职位“备注”栏,其他具体事宜请关注后续面试公告。

五、请报考人员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填写下列信息:

(一)户籍所在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单位所在地要填写到区县。

(二)学习经历。从最低学习经历(小学)填起,填至最高学历,每段经历先填起止时间,后填学习所在院校、学院及专业,相关信息须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如有留学经历,请务必注明留学性质、就读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及获得学历学位情况,获得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备注中注明认证书号码。

(三)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请注明每段工作的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内容,工作经历判定的主要依据为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时间段填写到月,要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待业或其他情况(如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的,须与学习或工作经历连续填写,并注明待业或其他情况的起止时间和居住地。

因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其他类型人员,请注明所属编制性质和人员身份类型。

(四)奖惩情况

请注明奖惩名称、奖惩年月、授予单位等内容。奖励应填写具备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无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请勿填写。惩处情况未说明的,视同报考人员承诺未受到过惩处。

(五)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与专利局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专利局职位。

凡有下列情形的亲属关系人员在专利局工作的,均须完整填写其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等;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等;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等。

不存在亲属在专利局工作情形的,主要填写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等关系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待业、无业、务农、个体经营等无具体工作单位的,应填写详细家庭住址。对于已经退休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退休)”;对于已经去世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去世)”。

故意隐瞒相关情形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英语水平

报考人员须具备招考简章中专利局职位所要求的英语资格条件,报考时请在“外语水平”栏内详细注明英语水平等级和分数。

(七)联系方式

报考人员请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接收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造成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审查意见一般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审查情况,对于2026年10月24日(报名最后一天)18:00前未按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的,资格审查将按不予通过处理。

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全过程,对于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将在后续各环节进行查核比对,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八、专利局考录专用咨询电话为:010-62086111,传真机号码为:010-62083898,考录工作专用邮箱为:zhaopin@cnipa.gov.cn。电话接听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每天8:00至18:00。因咨询量较大,电话暂时无法接通时,请耐心等候,稍后再拨,也可通过传真或邮件咨询相关问题。

九、专利局公务员考录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不出版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