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船山区 公益性岗位发布时间:2026-10-15 17:49

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委办公室驾驶员1名,主要负责驾驶机关公务用车。

二、报考条件

(一)同时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无使用精神类药物病史、无岗位限制的相关疾病或缺陷;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需持C1及以上驾驶证,5年以上驾龄,无不良驾车习惯,历史驾驶记录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酒后驾驶违法记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提交《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驾驶证、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以及居住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近3年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酒后驾驶违法记录证明材料等原件,原件待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后退回。

2.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对外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报名,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委托代办、线上报名,有意报考者到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中心1705室现场报名(联系人:李琳珈;联系电话:0825—2227298)。

(二)资格审核

1.市委办公室人事科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和确认,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

侧重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安全意识、应急素养、安全驾驶能力等,采取“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本招聘岗位。

面试满分50分,技能测试满分50分,总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技能测试考核人员,进入技能测试考核人员与招聘名额比例为3:1;面试成绩相同人员,一并进入技能测试考核。

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委办公室组织实施。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五)考察拟聘用人选

体检结束后,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个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不合格者,一律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递补人员,由市委办公室组织体检和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市委办公室室务会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25-2227298)。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放弃入职的,可在总成绩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公示、聘用等。

四、获聘人员待遇

(一)获聘人员按相关规定与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按照遂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试用管理与解聘相关约定

(一)拟聘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考核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将围绕政治素养、驾驶技能、服务态度、纪律遵守、安全行车、服从管理等维度开展常态化综合考核。

(二)试用期内,出现下列任一情形,视为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市委办公室可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不予办理转正聘用手续,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驾驶技能、公务用车服务水平达不到机关后勤岗位标准,经提醒、培训后仍无改善;

2.不服从单位调度、工作安排,消极怠工、推诿扯皮;

3.存在交通违章、不良驾驶习惯,或违反公车管理、保密、值班等单位规章制度;

4.思想品行、沟通服务能力不符合机关岗位要求,造成不良影响;

5.提交学历、驾驶证和无事故、无犯罪记录等材料存在隐瞒、弄虚作假;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无法持续胜任驾驶员岗位。

(三)试用期满转正后,受聘人员出现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违反公车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定及单位制度情形的,市委办公室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市级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四)应聘者报名即视为完全知晓并同意本条全部试用、考核、解聘规则,无异议。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附件: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附件

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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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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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本人已完整阅读《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全部内容,清楚知晓本次招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内单位将开展综合考核,若考核认定本人不符合驾驶员岗位录用条件,单位可随时解除用工、不予聘用,本人对此无异议。

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