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就业服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江源区 公益性岗位发布时间:2026-10-16 16:59

人社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及吉林省人社厅中共吉林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配备社区就业服务专员的通知》(吉人社联〔2026〕4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04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服务类岗位104人,详细请参考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江源区户籍,以2026年10月26日前落户为准。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五)经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或街道认定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5.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注:报名前须先进行失业人员登记,然后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或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

3.正在从事人社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4.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相关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招聘前领取社保补贴期满的人员。

6.在校在读学生或现役军人。

7.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正常退休、病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6日—10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此项)、残疾证(残疾失业人员提供此项)、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此项)、就业创业证(复印2、3、6、7页),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张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照片,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白山市江源区就业服务局四楼公益性岗位管理科。

4.本次招录各岗位报名人数如存在差异,对报名超额、空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实行岗位间统一调剂。

5.咨询电话:0439-3726183

(二)资格审查

1.江源区就业服务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身份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形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人员公示

经报名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工作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对经公示通过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每次签订用工协议期限不超过一年,聘用期限为三年(上岗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期满后用工协议自动解除。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费比例分别承担。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有关规定,对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公益性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使用,各用人单位需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协议,并及时向区人社部门报备,停止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或创业(包括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的。

2.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死亡的。

6.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7.其他不适宜继续工作的法定情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大纲与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声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教材、收费保过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说明的相关事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信息,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已上岗的解除用工协议,按规定追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涉嫌违法违纪的将交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 江源区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白山市江源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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