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桂人社规〔2025〕1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贺州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贺州学院(Hezhou University)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桂、湘、粤三省(区)交界的区域性交通枢纽、中国首个地级“全域长寿市”、世界长寿市、中国十大养生城市—贺州市。
1943年,学校前身广西省立平乐师范学校在抗日图存、育人救国的时代洪流中诞生。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贺州学院。2013年、2019年分别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审核评估,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是教育部与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首批合作院校、国家发展改革委5G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育部“新工科”研究和实践项目承担高校,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员,广西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广西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广西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在2019-2023年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榜中位列第62名;连续多年入选软科发布的“中国最好大学排名”500强,其中2021年、2022年、2024年、2025年均位列广西第9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72名,具体岗位要求见《贺州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
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如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的,为1987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要求43周岁及以下的,为1982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要求的职称均为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
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附件2)。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七)所有岗位均接受符合条件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原则上需于报名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未在报名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未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如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同时满足才能报名。
(八)高校毕业生指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5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编制内”包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贺州学院官网(https://www.hzxy.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贺州学院官网发布。
其余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增加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在学校官网发布变更公告。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岗位或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我校招聘邮箱:hzxy5228609@126.com,邮件名和压缩文件名统一用“岗位名称+姓名+2026年第一批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招聘报名”(例:专任教师岗01+张三+2026年第一批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招聘报名)命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重复提交报名材料(仅随机取其中1份进行审查)等造成不利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回避关系信息,如因未如实填写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报名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需证明专业方向的岗位还需提供成绩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就读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境外(含港、澳、台)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中共党员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详见附件3《贺州学院应聘人员材料》。
报考人员须填写《贺州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4),以Excel文档形式发送,不可用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否则视为材料缺失。
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或本人报考专业属于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未涵盖的专业,请与学校沟通后按要求将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单投递到指定邮箱。
应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证明出具时间须为报名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三个月之内)。
应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已离职人员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聘用合同和离职证明,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应聘岗位有职称、专业技术技能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支撑证明材料。
4.本次考试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核
1.根据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凡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者,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考试前进行现场核验材料、复审并确认报名。贺州学院人事处对线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在贺州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可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的人员名单,现场确认报名时间(需参加笔试的,为笔试前一天;直接参加面试或直接考核的,为面试前一天)、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准备好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核验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并上交复印件(一式一份)。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按要求(附件3)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及确认报名。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应聘材料经工作人员核验通过,并由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
3.直接考核的岗位,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开考。
4.直接面试或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要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招聘人数核减至1人后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达不到2:1开考比例则取消岗位。相关核减岗位招聘人数、调整开考比例等情形,在学校官网发布变更公告。
(三)考试
招聘专任教师岗24-26岗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专任教师岗01-23岗位采取试讲方式;招聘教学辅助岗01-05和专职辅导员岗01-07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各岗位考试方式在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明示。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直接考核
专任教师岗24-26岗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主要是测评报考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并确认的专任教师岗01-23岗位、教学辅助岗01-05和专职辅导员岗01-07岗位的应聘人数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超过6:1的,则需增加笔试。未超过6:1的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9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报考人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达不到3:1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招聘人数核减至1人后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可降低确定进入面试比例至2:1,达不到2:1比例则取消岗位。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笔试主要测试有关专业知识与能力、职业道德规范、政治与社会知识、综合应用和贺州学院基本校情校史知识等。
3.面试
专任教师岗01-23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采用专业课试讲10分钟的方式,重点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教学效果、教学基本功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满分为100分,成绩需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
教学辅助岗01-05和专职辅导员岗01-07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10分钟的方式(2分钟审题,8分钟答题)。主要从综合分析能力、岗位适配度、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与沟通、举止仪表与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满分为100分,成绩需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
4.考试总成绩
(1)直接考核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直接考核成绩。
(2)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直接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及考试成绩均在贺州学院官网(https://www.hzxy.edu.cn/)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另行通知。
(1)笔试、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将在考前3个工作日公布。
(2)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
(3)面试、直接考核成绩:同一考场所有人员面试或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报考人员签名确认,并在24小时内通过官网公布。
(四)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或考核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或考核成绩仍相同时,则在面试或考核现场对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最终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
(1)直接考核加试内容:
加试内容为报考人员进一步进行现场答辩,时间为5分钟以内。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2)面试加试内容:
专任教师岗:加试内容为报考人员现有试讲内容的展开,时间为5分钟以内。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教学辅助岗、专职辅导员岗:加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以内。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的内容
考察环节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科研情况、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进行考察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体检
学校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以及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公示及聘用
1.从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贺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对拟聘人员情况(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后,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经公示存在异议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学校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入职的,学校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二)考试和考察时间、地点等信息,请报考人员关注贺州学院官网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和考察的,按弃权处理。
(三)已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到时要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聘用。
(四)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影响聘用的;
4.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5.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高校教职工的人员;
6.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等规定,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人员;
7.经查询发现存在丧失教师资格情形,或处于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人员。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4-5228685;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覃老师,0774-5228609。
附件:1.贺州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
3.贺州学院应聘人员材料
4.贺州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
贺州学院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1:贺州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xls
附件4:贺州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