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依安县 公益性岗位发布时间:2026-11-05 11:37
为帮助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有关工作的通知》(齐就发〔2024〕1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募集见习人员。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2025年6月以后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补贴1910元/月,同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2.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3)正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缴纳公积金等稳定就业人员不可报考;(二)不遵守见习纪律、不履行见习职责义务且教育无效的;见习期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期满自动解除。1.报名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1)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大中专学历以上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1)报名的就业见习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就业见习资格,同时追缴就业见习补贴;(2)《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被招募的就业见习人员由见习单位发放1910元/月的见习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为就业见习人员购买一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就业见习政策的有关规定,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本公告由依安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