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接收见习人员的公告
筠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接收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给予更多大学生和待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筠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接收3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接收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接收岗位及人数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辅助岗3名。
(三)接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提供虚假信息,破坏或违反纪律及相关规定者;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不符合见习人员范围的。
三、申请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接收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9月20日,若此期间接收人员未满3名,本公告则延后至接收满额为止。(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筠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筠连镇利民街4号),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0831-7868911。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现场填写《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见附件)。
5.资格审查:由筠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接收方式
1.本次接收采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申请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等方面的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面试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
3.公示。确定拟接收人员名单后,在筠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接收与管理
(一)所聘岗位属于就业见习岗位,实行灵活的使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见习单位职工,不建立劳动关系。
(二)经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此次见习期限为12个月,就业见习时间视同工作实践经历。
(三)见习期间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四)申请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申请或使用的,取消申请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筠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筠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