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精河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灭火救援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9人。招聘公告将在博州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及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同步发布。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应聘人员需考察合格,无纹身;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5.身体和心理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发现的将直接辞退,应聘人员需体检合格;
6.无吸毒史。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及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本人及近亲属及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录用后予以辞退的;
5.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岗位要求
(一)灭火救援A岗位(8人):具有普通高中或中专同等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8年7月31日至2008年7月31日),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
(二)灭火救援B岗位(1人):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年龄为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自愿从事消防宣传、通信保障等工作,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网上初审、现场复审)、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公示录用等。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进行网络报名,在系统上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报名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30日上午10:00至2026年11月8日下午20:00,报名咨询电话:A岗:15709095023 14799562706;B岗:18599857119。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公告中岗位设置要求对招聘对象进行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核。招聘单位需核查《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全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电子验证报告等信息,并收取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用于组建个人档案。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审核不予通过。
同等条件下,符合优先录用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精河县和平东路28号精河县消防救援局。
(三)政治考核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附件3)。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予以淘汰。
(四)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由精河县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通过电话或报名系统通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执行(附件4)。体检当日统一向考生分发《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格检查表》,应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体格检查、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通过电话或报名系统通知,采用心理测查系统统一开展,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评判“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评判“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通过电话或报名系统通知,内容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2)。体能测试男性项目含10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100米跑四个项目。体能测试女性项目含800米跑、平板支撑、仰卧起坐、跳绳四个项目。男、女项目均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40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七)面试
面试时间通过电话或报名系统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通知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合。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八)公示
总成绩(总分14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招聘结果的,取消入职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录用人员。
(九)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按照确定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五、劳务报酬
新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标准发放,应发工资为9347.34元每月标准执行(包含月度工资、高危补助、个人四险一金、伙食补助)。
六、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用人单位组织不少于3个月的入职教育培训,培训期间有离职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培训合格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探亲休假、日常调休按照《博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调休及探亲休假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报名系统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附件:1.精河县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
2.精河县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3.精河县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
4.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摘要)
5.精河县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不合 格条件
精河县消防救援局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