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人民医院简化程序招聘编外保安人员公告

望谟县 公益性岗位发布时间:2026-10-30 18:43

因医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保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应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乐于奉献;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保安员证》、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员任职条件;退伍军人并持保安员证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4.身体条件不能适应保安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

保安8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2名(因特殊处置需要)。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保安员证》;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精神,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构成,绩效工资按医院有关考核办法发放。医院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医院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试岗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30日起至招满为止。

3.报名地点:望谟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4.报名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各1份;提供《保安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违法犯罪/违纪证明;现场填写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试岗或聘用资格。

(二)试岗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试岗方式进行,随到随试岗,试岗时间为7天,期满即组织考核。试岗考核由用人科室和人事科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岗位适应能力、组织纪律、服务态度、团队协作及履职情况。

试岗期间按实际试岗天数计发试岗工资,试岗工资为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试岗考核合格的,薪酬工资自试岗期满之日起计算;试岗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试岗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试岗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医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可按程序递补。

五、聘用审批

(一)经试岗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人事科将名单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报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后,按医院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在试岗期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医院劳动纪律的;

2.工作中发生严重差错并查有实据的;

3.试岗期满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考核不合格的。

六、纪律监督

望谟县人民医院监察室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试岗或聘用资格。

监督、反映电话:0859-4616011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59-4610697

本公告由望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望谟县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望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望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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