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盐城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市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27年度,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将考试录用861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8年11月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7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省盐城监狱、省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7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2)、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7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面向202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60-61),招录对象为:202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5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5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或者按照以前取得的学历(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所对应专业报考时,不能按应届生身份报考,以对应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2.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80),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生活能够自理、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的人员。该职位限盐城市户籍(生源)。
3.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0-91),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2027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2024年9月1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施行后退出现役在江苏省安置,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
4.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在推进乡村振兴、发展集体经济、带动群众致富、突击抢险救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群众公认,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所任职村(社区)2025年度综合考核在其所在镇(街道)中排名前50%。报考者须经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
5.盐城市各级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一般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如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具有职位要求的户籍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前;省盐城监狱、省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7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24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要如实填写与招录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单位)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公务员局)网站——红色盐阜(www.hsyf.gov.cn)、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jsychrss.yancheng.gov.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盐城市各招录机关(单位)职位、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名网址: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公务员局)网站——红色盐阜(www.hsyf.gov.cn)、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jsychrss.yancheng.gov.cn)。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11月3日9:00至11月11日16:00;缴费时间:2026年11月3日9:00至11月12日16:00。
报考者须本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身份验证及报名,应注意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所有环节操作,未完成注册验证的,无法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2026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6年11月9日16:00至11月11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盐城市公务员局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00-16:00。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残疾人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见考务技术咨询电话),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6年12月2日9:00至12月6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报名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可在报名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6年12月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6年12月5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 14:00-16:00
盐城市职位的报考者统一在盐城市各考点参加考试,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7年1月中旬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jshrss.jiangsu.gov.cn)查询。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笔试合格人员作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
面试前,招录机关(单位)或者县(市、区)组织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报名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四、体检(体能测评)
招录机关(单位)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以及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在指定医疗机构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面试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五、考察
录用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察(审查)。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由盐城市公务员局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职位简介表中需要通过选岗确定的职位,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分别由盐城市市直招录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组织选岗,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岗工作方案和结果报盐城市公务员局备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
七、考录政策及考务技术咨询电话
有关考录政策规定、网络报名要求等事宜详见《江苏省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各县(市、区)组织部门、市直机关(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一)各县(市、区)组织部门咨询电话
东台市委组织部 0515-68830818
建湖县委组织部 0515-86220257
射阳县委组织部 0515-89290627
阜宁县委组织部 0515-87238610
滨海县委组织部 0515-84102735
响水县委组织部 0515-86889762
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 0515-83818538
盐城市盐都区委组织部 0515-88116196
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 0515-66691009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 0515-68821809
(二)市直机关(单位)咨询电话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0515-69665799
盐城市委党校 0515-89891621
盐城市公安局 0515-83220035
盐城市财政局 0515-68011228
盐城市人社局 0515-80500713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15-88187121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0515-68800716 0515-89087313
盐城市水利局 0515-87019707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0515-88269505
盐城市商务局 0515-80501028
盐城市审计局0515-69081045
盐城市统计局 0515-88190713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滨海港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0515-69036451
(三)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江苏省盐城监狱 0515-83482011
江苏省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 0515-83453141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盐城市公务员局 0515-86661823
咨询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11月13日,每日8:30-12:00、14:30-18:00
考务技术咨询: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5-86668515
咨询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12月6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特别提醒: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守约,严格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不带违禁物品,不做违纪之事,不抱侥幸心理,坚决抵制各种舞弊行为。对违规违纪考生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无效或限制报考等处理。对存在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的公职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依规依纪依法惩处。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盐城市公务员局
2026年10月
附件:2027年度盐城市考录职位简介表(含垂直管理机构).xls73.54Kb